利用手機靚號強迫消費者掏冤枉錢的服務質量投訴,近被湖北武漢的新聞媒體多次曝光。部分持有手機比較好號碼的用戶反映,僅僅因為手機號碼的數字組成或連號或順號,便被陷入電信企業的霸王條款之中,不能自拔。一句話,就是相對于不連號或不順號的手機號碼用戶,在同等服務條件下要多掏錢,甚至沒有服務也要掏錢。
事實上,手機靚號與普通號碼的用戶一樣,并不享受額外照顧和特殊服務,但與普通號碼用戶不同的是,電信企業把比較好號碼的用戶,當成了“宰客”的特殊群體。2014年,電信武漢分公司就專門制訂了比較好號碼定價計劃,該計劃明確規定了《比較好號碼80元保底戶級定價》,也就是說凡是持有比較好號碼的手機用戶,每月各項通信的低消費必須達到80元。
對手機靚號實行強制性的低消費,讓眾多的手機用戶無可奈何。由于使用了比較好號碼,這些用戶既不能享受經濟實惠的通信服務,也不得自主選擇和使用需求合理的資費套餐。當地一位號碼尾數是順序號的手機用戶,在電信武漢分公司洪山路營業廳辦理相關手續時,就遭遇到服務員和《電信比較好號碼使用協議》的前后夾擊。
當時,這個營業廳的服務員通過電腦查詢后,告知這名用戶你的手機號碼是比較好號碼,需要簽訂一份比較好號碼使用協議。這名用戶困惑不解的說:當時這個手機號碼是在窗口隨機選擇的,至今已經使用了10多年時間,怎么突然就變成了比較好號碼呢?聽完這名用戶的解釋,服務員干脆地回答:要么簽訂比較好號碼使用協議,要么辦理拆機停號手續。
這份《電信比較好號碼使用協議》首先標明了“長期有效”,其協議中規定:比較好號碼業務是指由甲方自主選擇的有意義或便于記憶的號碼。比較好號碼只能選擇電信公司規定的許可范圍內的資費套餐,其預付話費不予退還也不能轉賬,也不得辦理停機保號業務。聽完服務員說一不二的話語,看到這份措辭生硬的條款,再想到使用熟悉的號碼,左右為難的用戶無奈地簽訂了協議。事后,這名用戶還被服務員再三提醒:比較好號碼更不能辦理攜號轉網業務。
根據《電信比較好號碼使用協議》的保底消費規定,比較好號碼每月低通信消費額度為80元。根據這道不平等待遇的消費“門檻”,比較好號碼的手機用戶無論選擇哪一檔資費套餐的電信服務,實際上都受到《電信比較好號碼使用協議》的制約,電信企業在單方面地對比較好號碼的手機用戶設置消費“門檻”的同時,還進一步切斷這批手機用戶自由攜號轉網的后路。
對于接受了比較好號碼使用協議的手機用戶,大都出現了保底資費難以用完的問題。日前,一位手機用戶在查話費時發現:今年6至10月,他的月基本費、國內漫游通話、直撥國內長途、國內短信費、手機上網使用費的總額是158.51元,月平實際消費31.7元。但是,按照比較好號碼使用協議的規定,他卻被扣繳了消費不足補差總額242.03元。
五個月時間,這位比較好號碼的手機用戶發生的全部費用是400.54元。其中,實際使用費用僅占39%,而白白地被扣繳的消費不足補差額卻高達60%以上。記者就此事問及電信武漢分公司的客服人員,得到的回答是消費不足補差就是執行比較好號碼使用協議的規定,即使手機用戶沒有享受服務,只要未能達到當月的保底消費,也要無條件地扣繳這筆補差,誰讓你使用的是比較好號碼呢?
據了解,幾乎所有的持有比較好號碼的手機用戶表示,他們辦理的手機號碼此前大都已使用了十多年,以前根本就沒有聽說過比較好號碼的事情。只是到了2014年以后,電信武漢分公司才單方面出臺了比較好號碼使用協議,也就是說他們的手機號碼使用在前,而比較好號碼使用協議的簽約在后,以至于造成目前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的尷尬局面。
有記者就《電信比較好號碼使用協議》是否公平合理的問題,向當地法律專家進行了咨詢。這位法律專家依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同時,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履行義務。他認為,電信運營企業對比較好號碼手機用戶設定了不公平和不合理的交易條件,實際上是對用戶實行強制交易。尤其是比較好號碼使用協議的制定,排除或限制了消費者權利,以此減輕或免除了經營者責任,加重了消費者責任等,因此該協議的雙方約定違背了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電信企業應該通過消除門檻,解套降費,提高服務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真正做到利民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