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小兵案件有新的進展。昨日,高檢網站披露,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電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常小兵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從“涉嫌嚴重違紀”到“涉嫌受賄罪”
不同于之前披露的“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此次常小兵案件的新進展是“涉嫌受賄罪”“采取強制措施”。
2016年7月1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披露,電信集團公司原董事長常小兵涉嫌嚴重違紀,已被給予開除黨籍、公職處分,其違紀所得被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不到一個月,常小兵即被司法機關立案。8月9日,高檢網站發布消息,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電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常小兵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此前2015年8月24日,三大電信運營商一把手進行輪換,工信部原副部長尚冰出任移動董事長,移動原董事長奚國華退休,時任聯通董事長常小兵與時任電信原董事長王曉初對調。
三個月后,2015年12月27日下午,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消息稱,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現電信集團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常小兵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常小兵曾執掌聯通11年
2015年底常小兵案發時,業內就普遍認為,其問題主要出在聯通任內,或與中央巡視組進駐聯通有關。
中央巡視組是2014年11月27日進駐聯通,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巡視。有媒體報道稱,巡視組入駐聯通后,舉報信塞爆了舉報箱。
之后不久,負責聯通3G、4G網絡建設的聯通網絡分公司副總經理兼網絡建設部總經理張智江,聯通信息化和電子商務事業部原總經理宗新華先后落馬。曾有媒體報道稱,兩人都是常小兵一手提拔起來的干將。
曾表示“薪水稅后每月8000”
2015年2月5日,中央巡視組對聯通領導班子反饋巡視意見時曾指出,聯通存在有的領導和關鍵崗位人員利用職權與承包商、供應商內外勾結,搞權錢、權色交易等問題。
此外有的領導縱容支持親屬、老鄉或其他關系人在自己管轄范圍內承攬項目或開辦關聯企業謀利;有的在子女出國留學、就業等方面接受供應商利益輸送;有的收受客戶所送有價證券,收受貴重禮品;有的接受供應商安排打高爾夫球、外出旅游。
就在中央巡視組進駐聯通期間,2015年3月,全國兩會上,常小兵在接受《南華早報》采訪時曾表示,他的薪水為稅后每月8000元。該報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據聯通2014年財報披露,常小兵當年的薪酬為人民幣107.5萬元。平均一個月為8.96萬元。
不過據業內人士稱,作為聯通董事長,常小兵收入除了月薪外,還有績效工資以及中長期激勵。除此之外,還有聯通的股權收入。
被指“干擾中央專項巡視工作”
2015年4月30日,中央巡視組的巡視工作告一段落。針對集團公司2014年內部巡視發現的問題,聯通對88名相關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聯通發布整改報告稱,清理裸官11人、違規兼職12人、離退休違規任職17人。
2015年8月,常小兵被調任電信。12月18日,在烏鎮世界互聯網大會上,常小兵在電信展臺為參觀的中央領導人進行了講解。12月27日,常小兵被中紀委調查。
中紀委網站于2016年7月披露了常小兵的“違紀”行為,包括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干擾中央專項巡視工作,沒有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問題整改落實不力;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國有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簡歷】
常小兵
1957年3月出生,1975年3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1982年畢業于南京郵電學院電信工程系,獲得工學學士學位;2001年獲得清華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2005年獲得香港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博士學位。
歷任南京市電信局副局長,郵電電信總局副局長,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副局長、局長,電信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聯合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
2015年8月任電信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
2015年12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
2015年12月30日辭去公司執行董事、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職務。